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开展技能培训、信息、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等服务;农产品粗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等方面的银行贷款贴息;雇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等。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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