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实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9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近日,我区将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预计本月内可受理补贴申请。凡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以旧换新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0亿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汽车流通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老旧汽车对交通安全、环境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我国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今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就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布公告,扩大了补贴车型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以加快老旧汽车更新换代,拉动内需。
据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用于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对象
报废车与新车车主须同一人
据介绍,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可以享受补贴。“若筹备顺利,本月内将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补贴。”据了解,“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该负责人特别说明,根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标准
因报废车辆车型而异
汽车以旧换新根据车型给予不同的补贴。据介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据介绍,我区各地市将在行署或政府所在地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窗口。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报废汽车车籍在本地(市)区域内车主提出的补贴资金申请,由各地(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负责接收并及时办理交付手续。
上一篇: 国家支持西藏草原保护 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
下一篇: 中国农行投资100亿元 支持广西电网发展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