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规范高速公路建设专户管理
为推进宁国市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提前做好前期各项财务准备工作。根据高指办(2009)1号文件要求,在市非税局开设宁国市高速公路建设收入专户,用于核算、归集、汇总各级拨入专项资金、下拨专项支出的专户资金;高指办在市建行开设宁国市高速公路建设支出专户,用于核算宁国市高速公路建设支出款项。除市非税局拨入资金外,支出专户不得接收其他任何资金汇入;高指办按时向市财政局申报用款计划,并将支出项目明细表及原始凭证报会计中心审核;市非税局根据会计中心审核建议办理拨款事项;高指办依据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并按时向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完备的财务管理管理制度,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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