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举措促工业发展 2015年总产值可望达万亿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福州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福州工业发展的总体目标:2012年,福州全部工业总产值达6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500亿元;2015年,福州全部工业总产值达10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2500亿元,工业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其中,2012年,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4个产业产值超千亿元;2015年力争10家以上企业产值超百亿元。
《意见》提出,福州将调整振兴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及能源等八大产业。2010年至2012年逐步加大市财政扶持工业发展投入,2010年安排的各类工业扶持资金从1.5亿元增加到3亿元。
同时,福州将采取10项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业可持续发展后劲。
大力推动工业投资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引导全社会投资。鼓励企业增资扩股,支持企业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以及能提升产业层次的大、重、高项目。强化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强化工业重大项目的谋划生成,新兴产业和专业工业园区的前期规划。完善招商机制,建立工业项目招商部门责任制,推动榕台产业深度对接,主动承接台湾先进装备制造业转移,吸引先进国家和地区,央属、省属大型企业,长三角、珠三角大型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重化工业。根据福州产业发展重点,建立工业发展招商项目库,不断更新、滚动、充实。对招商引进项目落地作出贡献的单位,牵头联系人给予适当奖励。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作机制,以园区带动投资,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工业园区总体开发。开展省、市、县三级联手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在本轮土地规划修编中,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工业用地用于承载工业项目。对成片工业用地开发的,可从市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贴息补助。工业园区应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严格准入标准,实行差别优惠地价,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加快推进南屿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机电产业园、罗源湾不锈钢产业园、铝深加工产业园、东南IC制造基地等专业园区建设。
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及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推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瞄准国际前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培育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精密仪器、生物医药及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工业设计、创意等新兴产业。
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性、高效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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