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农保国家试点全面启动
2009年12月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山西省新农保直接受益农民超过60万人
2009年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达4.5亿元
2009年11月,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山西省15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试点。当前,山西省已全面启动国家试点工作,15个国家级试点县 (市、区)已将2009年12月的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了35.7万人手中。同时,山西省12个新农保省级试点县(市、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也达90%以上。
山西省是全国开展新农保试点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2008年就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展开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达378.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5.9%,直接受益的60岁以上农民达60万余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5亿元,全年各级财政用于新农保的财政资金达4.5亿元。
山西省的新农保工作,实行“国家试点和省试点并行”的办法,争取用3年-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覆盖,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人早日享受到基础养老金。目前,全省新农保试点共27个,其中国家级试点15个、省级试点12个。新农保试点占农业县(市、区)的24%,涉及农业人口近550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4强。
2009年12月,为做好与国家试点的衔接,山西省统一了并轨运行后试点县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国家级试点和省级试点基础养老金均为每人每月55元,每人每年660元。年满60周岁的农民即可领取直至终身。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负责人称,27个试点县中,半数以上的县 (市、区)实现了县、乡(镇)、村3级网络化管理,所有试点县(市、区)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和会计电算化。基层农保工作平台建设,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6个到位和“机构名称、基础台账、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服务标准”5个统一,每个乡镇都配有农保人员2名-3名,有2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
目前,一个“参保人数增长迅速、保费收缴连创新高、养老金发放全部到位、管理制度日臻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喜人局面在三晋大地初步呈现。许多农民发出感慨:“养儿防老,不如政府可靠”“过去我们缴皇粮,现在我们吃皇粮,做梦也没想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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