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黄江镇实行教育经费平均成本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东莞市黄江镇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参照市属公办学校生均城管预算管理的做法和经验,从2010年1月1日起对教育经费实行生均成本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明确生均经费额度。由于取消课外活动费、自修费等收费后学校事业收入有所减少,黄江镇根据学校规模普遍较小的实际,积极参考市直属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将生均公用经费提高150元/生·年,核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供给标准为3850元/生·年,小学为1650元/生·年。
二、明确学生人数计算方法。为建立统一标准,学生人数按学校实有班级数与标准班学生数计算,其中:初中标准班学生数50人/班,小学标准班学生数45人/班。
三、明确公用经费的内部分类。公用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并划分为一般公用经费和专项公用经费。初中一般性公用经费1000元/生·年,专项公用经费2850元/生·年;小学一般性公用经费750元/生·年,专项性公用经费900元/生·年。同时,专项公用经费仍需纳入专项管理,包括课本资料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明确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凡符合资产、采购、工程管理要求的,需按程序组织采购、投资审核和进行资产管理。
生均成本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为黄江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机制,也为镇财政部门提高对教育经费监督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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