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30万元以上个贷不得打入借款人账户
2月20日,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旨在规范两类贷款业务,前者首次对银行发放个人贷款提出专门要求;后者首次明令禁止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
专家认为,新规将遏制资金流向股市和楼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个贷办法》)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今后个人用户向银行借款超过30万元,须由银行代为支付,银行不得将贷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同时还要求银行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业内人士称,《个贷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30万元以上贷款不得打入个人账户
「规定」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银行)受托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只有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才可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
「解读」记者昨从我市多家银行获悉,目前市民到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一般以两种方式放款,一是直接打到开发商、汽车经销商等交易对象的账户,另一种是直接打入贷款人的个人账户。后一种方式容易使贷款人将贷款挪为他用。
南京一商业银行信贷部人士介绍,早在《办法》出台前,南京各家银行绝大部分超过30万元的贷款都是打入交易方的账户的。各家银行房贷和车贷加起来,一般都能突破个人贷款总量的80%以上。因此,绝大部分的个人贷款去向是可以严格控制的。
但该人士透露,一些消费贷款,由于特殊原因,在操作中只能打入个人账户,这也是阻碍新规彻底执行的难点之一。比如个人经营性贷款,银行就很难确定支付对象,而该类贷款很少有低于30万元的。此外,装修贷款、助学贷款和留学贷款等,也较难确定支付对象。
个人贷款须面谈面签
「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解读」南京一家银行信贷部人士认为,从各家银行的执行情况看,个人贷款要想达到100%的面谈面签,暂时不太可能。
该人士透露,在很多银行的个贷发放流程中,相当一部分“面签”是由代理机构完成的。在去年楼市二手房行情火爆阶段,这种现象尤其常见。由于贷款量的飙升,银行根本没有这么多的精力与借款人一一面签,很多面谈面签的业务都转交给代理机构完成。据该人士称,目前市场上这样的代理机构非常多,很多机构与银行甚至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将面谈面签业务交由这些机构完成几乎已经是不成文的行规。但随着新规的执行,这样不成文的行规或将被破解。
专家观点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同时,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违规挪用。
对此,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阎海峰认为,本次出炉的《办法》或会对股市、楼市产生影响。他说,信贷资金进入虚拟经济已经成为难以避免的现实,这主要表现在股市、房市行情的好转与信贷资金的大批量投放几乎同步。
银监会出台《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意在保证绝大多数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同时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如果对信贷风险不严加防范,国家实施的刺激经济措施效果就会打折扣。
南京一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严控贷款流向一直是银行贷款工作的重点。对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有权对借款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如要求其提供贷款资金流向的银行原始凭证,并配合相关账务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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