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区总体规划获部省批准
春节前夕,南通市港务局接到交通部和江苏省政府联合批文,同意并批准《南通港吕四港区总体规划》,这是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颁布施行以来,各地获得部、省联合批准的第一个港口总体规划。
吕四港区包括通州、东灶港、吕四和连兴港四个作业区,根据规划,可建设5万吨级及以下泊位35个,以原材料、煤炭、石油、液体化工品等散货运输为主,兼顾杂货和集装箱运输,通过能力6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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