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7亿人受益新农合4.5万人住院补偿过万
山东省卫生厅昨天通报了2009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全年共有1.27亿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共45052人次,比上年增长85.66%。根据通报,2009年,全省135个有农业人口的试点县(市、区)参合农民6439.23万,比上年增加81.45万,覆盖应参合人口6529.71万,参合率98.61%。比2008年提高1.63个百分点,超过国家90%。改目标8.61个百分点,超过省95%。改目标3.61个百分点。人均筹资过百元。
2009年,全省新农合基金共补偿支出71.42亿元,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使用率为107.53%。青岛、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菏泽7市基金使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莱芜、滨州2市基金使用率超过120%。超支较严重。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额为1150.93元,比上年增长34.53%。实际住院补偿比为38.53%。比上年增长7.16个百分点。参合农民次均门诊补偿额为11.38元,比上年有所下降;实际门诊补偿比为30.60%。比上年增长2.11个百分点。
2009年全年共有1.27亿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受益率为196.95%。其中,住院补偿483.46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7.51%。门诊补偿11804.66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183.32%。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共45052人次,比上年增长85.66%。各地通过住院定额分娩、门诊特殊病种以及二次补偿等补偿方式,使90.90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全年还有302.97万人次参合农民享受到健康体检。
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初步得到控制。全年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144.42亿元,其中可纳入补偿124.22亿元,占总费用的86.01%。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门诊总费用43.90亿元,其中可纳入补偿41.71亿元,占总费用的95.01%。住院可补偿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较过去有明显提高,门诊比例变化不大。全省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2987.34元,比2009年上涨了9.55%。增长幅度小于2008年增长幅度;县外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变化不大,乡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增加167.18元,增长17.92%。增长幅度小于2008年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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