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 可获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今年继续实施,可享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象由去年的困难企业职工增加了在岗农民工。
2009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日前,三部委再度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表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适当扩大培训规模。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将在岗农民工也包纳进来。除了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或轮岗培训按去年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之外,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也将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针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鼓励其参加6-12个月(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农村“两后生”,给予培训费补贴,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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