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4738套 申报工作启动
因为房价居高不下,住房问题备受关注。记者2月23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2010年三亚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738套,其中廉租房438套,经济适用房1500套,双限房(限房价、限户型)2800套,以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把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纳入到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规划中去。
目前,三亚有关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工作也已经启动,有关部门开始接受符合条件者申请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以下七类人可以申请这些保障性住房:一是符合租赁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户,二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户,三是市属国有企业无住房的困难职工家庭户,四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五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属党政机关干部及职工,六是因旧城改造或基本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家庭户,七是农村危房简易房需改造的家庭户。
其中,申请廉租房的市民,必须是三亚城镇非农业户口,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816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除了户口是三亚城镇非农业户口外,申请人家庭还应无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1633元,或者是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市民。申请双限房的应属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从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或者处级、科级或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已购买1套政策性住房,但套内面积分别未达到100平方米、85平方米、75平方米。
有关部门提醒,凡想申报保障性住房的三亚市民,应在3月14日前,填写《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表》或《三亚市农村危房简易房改造申报表》,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复印件,交到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而后,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申请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并录入、汇总,生成基层档案数据库,同时上报复审单位。
按照流程,4月10日至4月25日,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将对市民送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无异议才签署意见、盖章后送有关部门;4月25日至4月30日,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取得购买和廉租保障性住房资格,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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