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利用再生资源可享税收优惠
利用废水、废气、废旧电池等资源为企业的主要原材料,该企业就可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3月9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得到消息,今年太原将完善节能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可享受税收优惠的综合利用资源有三大类,数百种。主要有综合利用的资源,如煤系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瓦斯等,相关产品包括:高岭岩、铝矾土、膨润土,电力、热力及燃气;废水(液)、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等,相关产品包括:墙板类产品、再生水、生物柴油及工业油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资源,如废旧电池、电子电器产品、锯末、树皮等,相关产品包括:电力、热力及燃气等。按照相关规定,企业以这些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条件的产品,将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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