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记者3月17日获悉,面对严峻的干旱形势,昆明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粮农产品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监管,实行粮食价格和供应情况日报制度;并完善粮食储备机制,对受灾严重地区投放低于市场价格的国家储备粮。目前,昆明市粮农产品市场供应正常,价格基本稳定。下一步,昆明市还将进一步采取6个措施,保障粮农产品市场供应。
大春种植至少307万亩
昆明市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千方百计增辟抗旱水源,搞好春耕、备耕工作,确保大春种植面积不低于307.55万亩,促进秋粮丰收。
查处扰乱市价秩序行为
不断完善市场价格监管办法,抓紧出台《昆明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实施细则》,坚决查处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的串通定价、联合提价行为;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打击囤积居奇搭车涨价
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实行全方位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行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此外,还要坚决查处和打击不法商贩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严控政府提价措施出台
将严格控制重要商品价格上调,除促进节能环保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外,年内市、县两级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确实需要出台的调价措施,在加强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价格调整须按程序进行,还须经市政府批准。
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昆明市将在年内尽快启动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研究工作,拿出具体征收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直接投入生产和供应环节,短时期内增加价格上涨商品的生产和供应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平抑物价。
此外,今年昆明市还将建立粮食动态储备制度;根据市场监控情况,适时启动外调蔬菜供应工作,对外调蔬菜,给予适当补贴。
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由市场调节,正常情况下不应直接干预。要切实建立健全价格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干旱给市场价格带来的影响。当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时,及时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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