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县信用联社收回22年陈贷790万元
3月3日,记者从山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了解到,沁水县农村信用联社成功地一次性收回当地一家煤炭企业长达到22年的货款本息共计790万元。
早在1988年,沁水县尉迟实业总公司与沁水县加丰信用社建立了信贷关系,多次贷款并借新还旧,截至2009年年底,货款余额达到600万元,累计欠息190余万元。2008年4月,由于该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随之关停,该企业贷款面临形成坏账的风险。
今年年初,为了避免信贷资金损失,沁水县联社成立了清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经多次深入该企业沟通协商,与该企业主管部门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委协商,达成协议,该企业同意用退还的煤炭资源价款偿还贷款本息。但在去年煤矿资源整合时,浙江承包人提出退还的资源价款要先用于补偿自己的损失。这样一来,原协议用资源款还借款的事将成为一纸空文。在此情况下,该联社及时了解到该矿整合后的主体为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随即,该联社领导上门与沁和能源集团高管人员协商,最后达成共识,确保了补偿价款按规定转入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账户。终于在今年2月8日,这笔22年的陈贷被成功收回,成为保全信用社资产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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