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心区物业等级和基准价格执行新标准
从4月初开始,根据市物价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的《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和基准价格》,承德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物业等级和基准价格将执行新标准。
据了解,本次制定的《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和基准价格》是全市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和收费的指导标准。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内原各物业服务企业为普通住宅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仍执行原标准,如确实需要按本通知规定调整价格标准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多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价格标准发生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到市物价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执行。物业服务价格标准确实由于增加服务内容,改善服务管理等原因,需要超过本通知规定的基准价格标准的,报市物价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各县(自治县)、营子区物业服务价格标准由当地辖区物价部门会同县(自治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制定,但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基准价格标准。
新建住宅物业小区实行前期物业服务的原则上不得低于三级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和基准价格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价格标准、计费方式以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住宅小区整体工程尚未开发完工,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不完备的,服务价格应按对应标准适当降低。
居民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2元每建筑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等级和价格标准。
调整后的基准价格是根据重新修订的《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制定的,一、二、三、四、五级的物业服务等级分别对应0.8、0.7、0.6、0.4、0.2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体现了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为0.4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十层以下住宅配有电梯的0.50元),十五层以上(含十五层)加收0.05元。在执行新的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基准价格时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另外,还对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该提供何种服务做了明确规定。比如:最高等级五级物业服务等级中就包括要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有固定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小区各出入口配备门岗室,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白天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小区路灯、楼道灯亮灯率在95%以上等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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