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将婚检费列入城镇医保新农合
巴彦淖尔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将婚前医学检查费用列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婚前医学检查费用列入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具体标准为: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按140元/对的标准,分别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超出支付标准部分由婚检机构减免。婚前医学检查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遏制性病及其他传染病的有效途径。我市将婚检费用列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有利于提高婚检率和更好地推进“两纲”目标的实现。这是我市为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必要医疗费用支出推出的又一项新措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下一篇: 邹城市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作用日益显现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