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全面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海口市印发了《海口市试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方案》,在全市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海口市将试行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 4月底前)。主要工作是:各区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试行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本区试行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2、宣传发动和清产核资阶段(2010年 5月至9月底)。主要工作是: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目的、范围和意义,提高村民对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消除村民的疑虑和抵触思想,争取村民支持和配合。各村按照“三资”登记表的填写要求,把本村“三资”情况填入登记表,并将登记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无异议后,各村将登记表分别报送镇、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区、镇对各村登记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准摸清村集体现有的家产家底,防止遗漏和假报、虚报。建立健全代理服务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处置制度等。
3、委托代理阶段(2010年 10月)。主要工作是:依照法律程序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集体“三资”委托事宜。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名同意后,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与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签订《授权委托书》,将村集体“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镇代理服务中心监管。各镇代理服务中心将所代理的“三资”,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分类建档,并录入电脑,做到规范管理。
4、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 11月上旬)。主要工作是:各区对试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总结本次试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行范围,直至在全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
据悉,海口市龙华区2009年4月在所辖5个镇各指定1个村委会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试点,当年9月在全区5个镇54个村委会、338个村民小组全部进行了推广,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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