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 生态城市建设效果良好
自2000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来,绥化市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方针,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使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恢复和保护。
作为新兴城市,绥化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十分注重生态保护。近五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近100亿元,促进了城镇给排水、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医疗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投资12.23亿元,建设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处,日处理能力27.5万吨。市本级建成了日处理6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39%。实行城市集中供热,拔掉大烟囱近400处,同时,对市区79家烟尘污染严重的洗浴单位和100余台群众反映强烈的散烧稻壳锅炉进行了整治,使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和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由200天增加到300天。在饮食服务业和洗浴行业中强制推广新型清洁能源,现使用率已达到80%以上。
在产业发展上,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先后关闭了53家规模以下的小糠醛、小酒精、小造纸等耗能高、污染重的企业。新、扩、改建项目增产不增污,近年来先后有20多个项目因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被拒之门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和项目环保验收合格率达100%。
在农村环境治理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该市严格控制城市、工业、建筑用地和土地整理,使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实现了占补平衡。大力推行封育、人工种植、禁牧、轮牧、禽畜舍饲圈养、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和沟渠硬化工程,草场生产力大幅提高,水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目前,单位面积产草量由2000年的不足100斤/亩增加到现在的150斤/亩。全市已建成养殖小区360个,集约化养殖场1.1万个,养殖专业户10万个。广泛推广太阳能技术,建设高标准太阳能保温房5万平方米,太阳能保温猪舍15.3万平方米。
沼气利用为主体的农村生态能源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共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5000个,年产沼气近100万立方米、沼肥超30万吨,年可节约标煤600多吨,减少化肥投入400多吨。
近年来,绥化市年均完成生态建设项目40多个。其中,植树造林18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2%上升到13.9%;治理改良草原8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万亩,占应治理面积的23.5%;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市级保护区2处,全市自然保护区达到20处,面积250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29%;创建各级绿色学校81所,省级绿色家园1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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