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农民自建住房或购房可获财政奖励和信贷支持
日前结束的青海省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工程,政府通过奖励补助和集中建立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农户新建、改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以实现农村住房建设投资多元化,促进农村消费。今年,这一工程将惠及5万户农民。
新近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的对象原则上以经济条件较好、具备建房实力的农户为主,政府将通过奖励补助,支持他们就地新建和改建住房;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购买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镇建设符合城镇规划条件的自住用房,符合这一条件并纳入计划、档案齐全的农户,也可享受一次性奖补政策。
具体奖补办法规定:在财政政策上,省级财政按每户平均4000元、州地市和县合计不低于1000元,共计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直接补给建房或购房的农户;在信贷政策上,省财政按每户平均1000元、共计5000万元的资金规模,集中建立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融资信用平台,需贷款的农户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户均3万元贷款;此外,在建材下乡政策上,有关部门将组织钢材、水泥等重要建材下乡到村并由国家在价格上予以补贴。
青海省省长骆惠宁说,以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农业区为主,同时选择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今年青海将先期实施5万户奖励性住房建设工程。
“如果实施得好,明年将进一步扩大规模。”骆惠宁说,按照有关规划,未来5年间,青海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规模将达到40万户。届时,青海省可基本实现农村房屋“去土改危”目标,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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