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管护
一是实行“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建设和管理体制,落实投资与管护主体。
二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与乡镇、村、社层层签订管护合同,移交产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三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确定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对机耕路、生产路等公共设施,采取划段到村社、责任到人的形式,建立长期管护机制。
四是引进业主进行开发利用,把建成后的管理、维护、利用引向深入。
五是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区群众长期受益。
六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项目管护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破坏农业基础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管护意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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