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采取措施抑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兴安盟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目前,兴安盟房地产市场比较平稳,无太大波动,住房供应结构比较合理,房源比较充足,供求矛盾不突出,销售率在80%左右,房价涨幅不大。
兴安盟房地产市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房价有所上涨。二是不合理的住房要求。三是有一部分购房者存在观望的态度。四是我盟今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及普通商品房土地投放量有所增长,开发企业受政策和市场影响,对楼盘项目在运作初期就大肆宣传或联系单位搞“团购”,以达到理想的销售效果。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盟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增加居住用地的有效供应,科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不得低于住房建设总量的70%,并加快开工建设和预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2010年全盟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项目要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要保证70万平方米,保持有足够的房源供应。
二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全盟筹集廉租住房17.4万平方米、3847套,其中新建14.5万平方米、3122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争取改造80万平方米,加快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同时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在支持鼓动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同时,严格执行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信贷、税费差别化管理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同时积极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不要超出自己实际能力过早的购买房屋。
四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即在为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严格审查企业销售方案,明确销售价格,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并严格执行网上销售制度,实行网上售房、网上签约、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八部委有关要求继续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将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和违规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住房价格管理,改进和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预销售价格的审定力度,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位,切实防止房价地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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