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
从6月1日起,非农资金投资我市农业领域有望得到优惠了。据悉,为了拓宽农业融资领域和投资渠道,切实做好农业“扩大开放年”的各项工作,我市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意见》,从今年6月1日起,3年内将在8个重点投资领域,对全市9个重点农业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重点品牌等提供用地等支持政策,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以及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提供农业支撑和保障,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向高端产业发展。
8大重点农投领域全面覆盖
据了解,围绕全市主导农业产业,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的方向主要集中在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创建品牌、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现代物流业8大重点现代农业领域,几乎覆盖了全市现代农业的范围。其中,抓住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充分利用改革后的成果,《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农民通过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向业主集中转让土地的方式方法,进行土地流转,并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实际,发展农村家庭式农场、农庄等适度规模经营;对于通过招商引资、社会集资等方式吸纳发展现代农业的农业业主,鼓励其按照我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及相关农业标准,建设一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投资也将作为“非”转“农”的投资重点,通过吸纳非农资金,业主将按照农业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加快我市农产品物流业的提档升级的步伐,实现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模式。
根据《意见》,全市9大农业产业——粮油产业、猕猴桃产业、生猪、茶产业、食用菌、奶牛养殖、水产业、伏季水果和泡菜产业将获得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
税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发展的同时,《意见》还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支持。今后,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都将视同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有经济实体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享受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和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经税务机关认定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其增值税按规定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上一篇: 成都成华区商品房4月成交总量略下降
下一篇: 成都经开区: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