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惠民政策——其他惠民政策
一、设立全面小康推进奖励。引导地方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2009年共兑现奖励1.33亿元。
二、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为确保有诉讼要求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支持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2007年至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300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2009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934件,援助困难群众5309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3.8%和31.7%,办案量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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