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拨付抗洪救灾资金60万元
近日,赣州市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暴雨袭击。灾情发生后,赣州市财政局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抗洪救灾工作要求,即时启动财政应急预案,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根据各县受灾情况,于5月7日及时拨付抗洪救灾资金60万元,支持定南、龙南、全南、寻乌等受灾县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和使用,管好用好每一笔救灾资金,保障抗洪救灾工作取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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