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江:着力改善民生 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院干警中树立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理念,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采取如下六条措施,着力服务和改善民生。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努力营造服务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运用检察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全情支持新农村加快改革发展,促进该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活动,为农村发展提供稳定的治安环境。刑事检察部门充分运用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农村“两抢一盗”犯罪、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切实维护农村治安稳定,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活动,为农村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严查涉农案件,特别是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基层乡镇站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加大对管理或经办农村救灾、扶贫、移民、土地补偿、基础建设等专项资金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为农民营造快捷顺畅的法律诉求渠道。控申部门重点关注农村涉检信访问题, 立足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对因裁判不公或违反法定程序而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五、加大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农村干部法制教育,提高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自治水平。
六、认真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帮助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发挥信息畅通优势,加强大政方针和三农政策宣传,帮助、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为结对帮扶村做好事实事,重点帮扶农田水利、村道等基础建设和扶贫济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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