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绩效评估首次颁发“市长特别奖”
5月17日,市政府召开绩效评估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奖励取得优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动员全市政府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激情,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市长陈海波在会上讲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实施,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并通过绩效评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宣读表彰通报。
会上,李松林等10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被授予“市长特别奖”,这是沈阳市绩效评估工作首次设置这一奖项。铁西区政府等5个单位荣获2009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A类(各区县(市)、开发区)前3名,市政府办公厅等24个单位荣获B类(政府部门和驻沈单位)前3名,沈河区政府等15个单位荣获重点工作优胜奖。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工作中,沈阳市不断完善绩效评估工作方式,坚持创新发展,荣获首届“全国绩效管理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陈海波对这些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充分认识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评估体系方法,科学组织实施,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陈海波强调,要通过绩效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要确保实现各项目标特别是“两个5000亿”目标。二要继续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确保政府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加快大浑南建设,筹办好第十二届全运会。四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切实把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五要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梳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陈海波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落实和高标准完成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市绩效办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益。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紧制定评估细则。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评估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干部提拔使用、驻沈机构工作评价以及政府配置人力、资金等要素资源的重要依据。要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绩效评估真正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绩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要进一步加大日常评估工作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日常评估工作机制,做到全过程、全方位考核评估。
副市级干部许文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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