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逐步满足城乡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
今年黑龙江省将抓住“三棚一草”改造契机,调整房屋产品结构,在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房屋设计、施工许可、验收检查等方面引导开发建设更多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房屋,倡导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关注弱势群体,逐步满足城乡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的有效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居民住房的基本需求。各地要保证和增加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切实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限价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地块。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房的供应。限价商品房是通过限定户型、结构和限定销售价格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面向本地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对于平抑房价过快上涨、满足本地居民自主需求有着积极的作用。
加快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出台《黑龙江省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实行共有产权管理。落实廉租房建设资金与棚户区改造资金打捆使用等政策,缓解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加快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凡是201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在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适当放宽保障范围,力争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买得到、租得起。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细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程序,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挤占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公共租赁住房是政策性租赁住房,是对当前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和完善,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新就业人员阶段性市场支付能力不足的一种住房供应制度安排。各地要编制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量,抓紧提出今年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并纳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中。快速启动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公共租赁住房既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住房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抓紧调研起草《黑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导意见》,推动黑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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