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区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
今年,东兴区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针对教育系统纳入集中采购量逐年增大的特点,突出在五个环节把关,切实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分两季集中申报,采取集中申报方式,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及资金预算,一年分春季、秋季两次申报采购项目。二是主管部门编制汇总,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编制汇总采购项目,上报区采购中心。三是确定采购项目,区采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集中和分散采购项目。四是统一采购申报,由区教育局统一填制采购申报表及委托书。五是规范资金支付方式,集中采购部分由区教育局划转资金到区政府采购中心,再由采购中心将资金直接划转给供应商;分散采购项目资金由各学校直接支付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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