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涉林主体获授信301亿元
郁郁苍苍的绿色山林,终于可理直气壮地抵押换回真金白银了。《湖北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5月26日正式出台。
该办法首次明确了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的条件、额度、用途、抵押率、期限、利率、抵押物评估等要素。林业经济企业和个人最高可按评估值的一半获得林权抵押贷款,以用于营造用材林或经济林、开展多种经营、林产品加工等。贷款期限不超过抵押林木的林地使用期,原则上最多可贷10年。生态公益林、国防林、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的森林和林木不得抵押。
5月26日的林业银企对接会上,农行湖北省分行、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和省农信联社与省林业局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十二五”期间,向湖北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企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林企业与个人授信301亿元。
副省长赵斌出席对接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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