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准福建发行47亿地方债券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福建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47亿元。
据了解,这笔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其中安排27亿元用于2010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预留10.5亿元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可能产生的缺口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9.5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
根据规划,今年福建将重建校舍389.92万平方米,所需资金42.89亿元,目前普遍存在着资金缺口。因此27亿元中,安排省级13.2亿元,省以下13.8亿元。省以下的债券额度将按照各地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并结合财力状况分配到有关市县。
福建在确定的21个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中,将按照每个5000万元的标准,安排9.5亿元用于城镇规划、污水垃圾处理、城镇街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福建省强调,严格控制这批地方债券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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