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集团收购银座商城股份
6月1日,济南中信银行历下支行地下一层的大厅里人头攒动,山东商业集团以每股2.32元回购银座商城的股份正在这里火热进行。根据证监会规定,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山东商业集团也表示,此次回购为的是增持,而不是上市,但不少股东仍半信半疑,幻想有一天股份上市大赚一笔。
山东商业集团的法律顾问孙律师介绍,山东商业集团回购银座商城股份从5月31日至6月9日,这部分股票属于职工持股会,不能上市,这是最后一个兑现的机会。此次不是强制回购,股东可以继续持有。此外,孙律师强调,商业集团此次回购为的是增持,而不是上市。
记者看到,孙律师背后的墙上挂着“收购及分红情况说明”,明确说明“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也就是说此部分股份将来无法上市。”并强调“如股东放弃本次商业集团收购,仍然可以持有银座商城股份,并享有股东权利。”
一位股民拿出了自己的股权证,上面盖着两个章,其中一个是“银座商城职工技术协会”的章。孙律师说,“有了这个章,就是职工持股会,就不能上市。”
上午10 时,济南市民吴女士来到回购现场,“我手里握着十几万股呢,都这么多年了,糊里糊涂卖了太不值得。万一上市了,肠子都悔青了。”吴女士对记者说。 旁边一位市民探过头来说,“卖了吧,我1997年买了9万股,现在都13年了,分红跟银行利息差不多,又上不了市,有什么意思?”
根据“收购及分红情况说明”,经省国资委审核备案的银座商城账面净资产每股为1.43元,商业集团以超出账面净资产的价格,按照每股2.32元予以收购,包含2008年度至股份转让日的分红。2008年度银座商城分红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扣税后(20%)实际每股派发红利0.06元。其中,每股个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每股转让价款2.32元减掉每股初始资本1元后再乘以个人所得税率20%,即每股扣税0.264元,最后每股实得2.056元。
职工持股会股份不能上市
IPO大量涌现之际,资本市场屡屡演绎创富传奇,但在创富传奇的背后,部分曾经“贵”为公司股东的职工却成为失意的一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一律不准上市,除非上市前予以彻底清理。
而职工持股会并非从一开始就受到限制,在世纪之交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普遍存在由员工组成持股会持有改制后公司股权的现象。在2000年之前,这些存在职工持股会的公司无需清理职工持股会而进行公开发行并上市。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强调,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或股东的公司的发行申请。自此,宣告职工持股会所持股份永远告别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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