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非税收入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白山市创新制度、活化方式,积极开展非税改革,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成为了继国税、地税之后财政收入的又一重要来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形成了增加收入与环境优化的双赢局面。
作为全省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市,自2007年正式启动至今,白山市直128个执收单位及6个县(市、区)已全面推行非税改革,取消和降低涉企收费项目达52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万元,群众反映突出的搭车收费、收费养人和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得到解决。
实行“单位开单、银行代管、财政管理、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割断了部门单位与收费罚没资金的联系,杜绝了财政性资金的体外循环。在缴款方式上,全面撤销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确定“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上缴非税收入,并在银行开设了非税收入收缴账户,对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额与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加快政府改革,加大政府投入,精简机构,消减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预防了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经过三年的运行,白山市目前的市直收费项目共有254项,比改革之初减少了30%.对收入单位和收费项目实行编码管理,建立财政部门、执收单位、指定金融机构三家联网的实时信息网络系统,收费政策透明,使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管。
在非税收入征缴过程中,使用统一票据,加强源头监管。在白山市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票据,并由代收银行统一领取和使用,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票据管理模块,实现票据发放、存根回收与核销的全程自动化管理。对新旧票据转轨、财政票据领购、票据核销管理、票据及资金“季清季结”、“年清年结”等方面严格审核,从源头上保证了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的规范运行。
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明确了非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属性,为各执收单位设立了一道政策和法规界限。通过改革,部门的收支行为受到财政预算的监督和制约,阻断了乱收与滥支之间的利益驱动链条,对防止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乱收、乱罚、截留、挪用,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资金科学监管的能力,从制度上消除了贪污浪费、权钱交易、私设“小金库”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弱化了部门违规收费的动机,限制了乱发滥支,大大减少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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