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压低工人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为了博得虚名而捐赠,不是善举,而是伪君子的行径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最近指出,国内工商注册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未捐赠过。国内慈善基金的资金仅占国内GDP的 0.1%.与美国慈善基金占GDP的9%,每年企业和个人捐款达6700多亿美元相比,差别太大(《北京青年报》,2005年11月14日)。
当然,我是不认可这种中美对比的。中国企业无法与美国企业相比。中国90%以上的注册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它们在出口受阻、汇率上升、成本提高、利润率大大下降的状况下苦苦挣扎,哪有闲心和能力去捐款呢?对处于艰难时世的中国企业和已然成熟的美国企业进行捐赠对比,这本身极不公正,也不科学。而且更应该注意两国文化背景的不同。美国是一个新教占主流地位的国家,几乎全民虔诚地信教。这种宗教是教人为善,帮助别人的。有钱就捐赠已经成为一个传统,一种无意识的自觉行为。中国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尤其是在刚刚转向市场经济时,金钱至上,物欲横流,世风日下,守法赚钱已是良民,岂敢要求有捐赠之习惯?捐赠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精神文明发展的结果,每个国家的企业和富人都是在由暴发户成为贵族之后才懂得捐赠是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的。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以美国的标准要求中国企业家和富人未免苛刻了一些。
那么,当前中国的企业家和富人是否应该赚钱就捐出来呢?陈新年批评的是企业,不过,我认为,当前中国企业的首要任务并不是把钱捐出来,而是用赚的钱把企业做好。中国还没有微软这样的企业。如果当初微软刚赚钱时,比尔·盖茨就像今天这样捐钱,也没有今天的微软了。许多在中国算是成功的企业,其实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还是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更不用说与微软、GE、GM相比了。这样的企业有钱就捐赠,如何走出初级阶段?企业捐赠的基础是有钱,而且是闲钱。今天的中国企业赚了钱应该用于再投资,把企业做大,或进行技术创新。企业捐赠是极大成功之后的善举,而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爱面子。
对企业和富人来说,善举绝不仅仅是捐赠,首先是善待自己的员工。那些压低工人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为了博得虚名而捐赠,不是善举,而是伪君子的行径。关心社会首先是要从善待自己的员工做起。在捐赠之前,这方面要做的事太多了。
因此,就目前而言,不能把捐赠多少作为判断企业好坏的标准,也不宜一味宣传捐赠,或排什么捐赠榜给企业施加压力。我们还没有发展到这个阶段。我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成功,富人人数和财富增加,捐赠也会成为成功者的习惯。但企业和富人并不会自觉养成这种习惯,还要靠引导。
引导之一是提高企业和富人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意识。我并不认为可以用以德治国代替以法治国,但一贯主张在发展的同时要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平,尤其是成功人士的道德水平。成功人士是整个社会的榜样,仅仅有几个钱的无道德者应受到社会唾弃。提高道德水平比发展经济要难得多。但社会要形成这种环境,开宝马车撞人、在机场打人的富人要受到整个社会的谴责。只有这些道德水平提高了,世风日好,才会有以捐赠为荣的好风气。
另一种引导就是制度。陈新年主任提出,企业捐赠不积极,还在于制度原因是有见地的。这首先是税收制度。我国最近宣布暂不实行遗产税。其实,高遗产税的实施是国外捐赠习惯形成最有力的推动器。不少捐钱者的动机是与其交高额遗产税,不如捐出去,做一点自己爱做的事(如办大学,或者办个博物馆之类)。不仅有个好名声,流芳百世,也省得这些钱让那些官员糟蹋了。我国现行税法,既没有遗产税,又没有捐赠免税,其制度缺陷显而易见。
国外捐赠成习惯还与组织相关。国外负责接受与使用善款的基金会等都是非政府组织(NGO)。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度高于政府。中国一些官办的慈善基金会都受到过国内外捐赠者和媒体的怀疑或指责。这里当然有信息不对称的误解,但一些官办慈善基金沾染了官场腐败之风,没有正确使用善款却是存在的。尽管是极个别的,但也有一粒耗子屎坏了一锅汤的作用。应该允许合法注册以捐赠人为名、并由捐赠人指定的人操作的个人基金会,美国的福特基金、洛克菲勒基金、索罗斯基金都是相当成功的。这才是我们应该向美国人学的东西。
捐赠还是不捐赠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企业成功了,经济发达了,道德提高了,制度健全了,捐赠就是水到渠成的事。现在把企业和富人捐赠少作为一件大事,有点超前了。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退休教授 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