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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英雄还是做枭雄

2007-3-17 14:44 《新财经》·固 【 】【打印】【我要纠错

  众所周知,从中关村走出了两个中国商界“大佬”,或者说商业领袖——柳公和段公。

  从商业成就来看,两位都浑身吱吱地向外闪耀着万道金光,都在中国当代商业史上占有武林盟主地位。然而有趣的是,他们两位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或至少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却截然不同——柳公是英雄,段公感觉像枭雄。

  英雄和枭雄,一字之差。词典上的解释是,英雄是才能勇武过人的人,或不怕困难,不顾自己,为人民利益而英勇斗争,令人钦敬的人;枭雄是强横而有野心的人物,或智勇杰出的人物。

  做英雄还是做枭雄,一念之差。英雄和枭雄都是很厉害的角,但英雄有普济天下、舍生取义的胸怀,而枭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大有曹操“宁我负天下人,莫要天下人负我”的气概。所以,英雄令人钦敬,枭雄则令人忌畏。

  在商业社会,企业家的价值取向成为社会主流思想。英雄还是枭雄,主要表现为一个企业家是否有社会责任感,是否常怀公益之心。

  一个人评价别人的时候,正是自己价值观的真实暴露。段公曾这样评价史玉柱:“真的白金卖出白金价,不是本事;而把不是白金的东西卖出了白金价,那才是真功夫。”按此价值取向,“把稻草说成金条”没什么不对,骗子可堂而皇之去工商局领营业执照了。段公的这番话,仿佛给史玉柱,也给自己贴上了“枭雄”的标签。

  “电视知识分子”易中天说到曹操的枭雄禀性时大加赞赏,信口雌黄,令人遗憾。今天,枭雄主义依然在主流大道上恣意纵横。“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已被滥用,被枭雄们奉为圭臬。只要能挣钱,咱家什么事都可以干。于是,我们看到了许多丑陋的商业事实:商业贿赂、官商勾结、偷税漏税、不守信用、污染环境、欺骗顾客,等等;打法律擦边球甚至违法犯罪也被视为商业潜规则。

  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2006年9月,柳公在深圳的一个企业家论坛上发表了《让社会的空气湿润一些》的演讲,很快传遍了整个企业界。

  柳传志的主要观点是,中国正处在历史的转折点上,企业家群体不得不担负起转折点的责任。“我们要努力地使社会的空气湿润一些,要形成一个和谐社会,企业和企业家们要为之作贡献,不然的话,空气太干燥了就容易着火。真的着火了,企业就容易受到大的冲击,更谈不到持续的发展……国家兴衰,匹夫有责,把自己做好,我们会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中流砥柱,在中国的发展时期留下扎扎实实的脚印。”一席话,柳公的英雄情怀可见一斑。

  承担社会责任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一个富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必将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进而获得长足发展。美国公关行业的开拓者阿瑟。佩吉被邀请担任AT&T副总裁时提出:一个民主国家里,所有的公司都是因公众允许而诞生,因公众支持而存在的。

  妓女从良,可以像民族英雄梁红玉那样把抗金战鼓擂得山响。枭雄回头,同样是英雄。1998年,《经济学人》批评吝啬的比尔。盖茨是坐拥金山,自绝于世的人。而今,《经济学人》却盛赞“比尔。盖茨为慈善事业创立出新典范”。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比尔。盖茨用六年时间,投下他总资产的五分之三近300亿美元,创立出世界最大的慈善机构,今天,这个基金会已经拯救了至少70万条人命。比尔。盖茨——一个英雄的名字将被万世景仰。

  做英雄还是做枭雄?作为企业家来说,在社会还处于笑贫不笑娼的氛围中,是需要大勇气和大智慧的。

  让我们都来仰视英雄,鄙视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