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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2007-7-19 19:9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市)财政局、中央及省在常单位、市直各单位、市财政会计审计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财政部将于今年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为认真做好我市的初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常德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卢武福  常德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梅  宏  常德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李  华  常德市财经学校副校长

  组  员:李福祥  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苏和平  常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何大斌  常德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春晖  常德文理学院副教授

  古志海  常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主  任:李福祥  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副主任:夏剑峰  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

  肖  薇  常德财经学校财经教研室主任

  成  员:谭昌柏  龚新国  胡江泉  彭晓玲  唐曾晶

  中央及省在常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大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全程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并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会计知识大赛提供经费支持。

  中央及省在常企业、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及市财政会计审计学会会员单位、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需要单独组队参赛的,可以直接向本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写明参赛单位情况、单独组队的理由及具体方案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参赛。

  二、参赛对象

  全市境内(包括中央及省在常单位)从事财会、财经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在校财经类学生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006)、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竞赛方式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请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财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为层层选拔优秀选手。现将第二赛程中参加全市竞赛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各区、县(市)及中央在常单位、市直各单位、单独参赛的中央在常、市直企业和各财经院校(系)各派出一个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人数限定5人(含一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参赛人员年龄、性别不限,但要求参赛选手普通话流利。

  2、决定派代表队参赛的单位,须以集体名义于2007年7月30日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参赛,逾期作弃权处理(报名表格附后)。

  五、日程安排

  1、2007年7月30日前,完成初赛工作,报送参加全市竞赛代表队名单。

  2、2007年8月中旬前,举办全市会计知识竞赛预赛、复赛和决赛。

  3、预赛、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决赛拟通过常德电视台进行实况转播。

  六、奖励办法

  1、凡在第一赛程和第二赛程中获部、省奖励的选手,我局将在部、省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相应的奖励。

  2、全市竞赛设立的奖项有:

  (1)团体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四名。

  (2)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2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市竞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20名的参赛选手。

  (3)组织奖。组织奖6名,奖励对象为未进入前6名的参赛单位。

  七、辅导资料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会计法规制度汇编》

  八、其他事宜

  各区、县(市)、各单位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所属财会人员参赛,各区、县(市)在选拔比赛中,应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本地决赛阶段的比赛,应通过电视台进行转播。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常德赛区竞赛规程

  一、区、县(市)代表队的选择

  1、先由各单位举办竞赛,在此基础上选择出本单位代表队参加县(区)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单位财会人员数量少的,也可直接参加县(区)级主管部门举行的竞赛。

  2、县(区)级各主管部门举办竞赛,选择出本部门代表队参加全县(区)竞赛。

  3、通过全县竞赛产生代表队参加全市竞赛。

  二、市直、中央在常单位代表队的选拔

  1、市级各主管部门、单独参赛的市直企业单位可组织本行业、单位系统的竞赛。

  2、在行业、单位系统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参加全市竞赛的市级行业、单位系统代表队。

  3、中央在常单位及各大专院校代表队的产生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三、全市知识竞赛

  全市会计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程序。

  1、预赛为笔试,复赛包括笔试和口试,决赛为电视抢答赛。

  2、预赛、复赛均采取淘汰,淘汰预赛淘汰比便为1: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代表队复赛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