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知识大赛>赛事动态> 正文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直属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7-20 14:36 湖北省交通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交通厅《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组织好厅直属单位会计知识大赛赛事,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工作的领导,根据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07〕11号、14号和鄂会大赛办〔2007〕 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对“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交通厅厅直在汉单位分赛区领导小组”调整如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厅长龙传华担任,副组长由省交通会计学会会长熊国贤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魏公民、余建平、赵昭利、闵力、张春、俞善洵、彭公权、周拥军、陈敏、叶道清、李黎杰、何定桂、赵明、崔文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会计知识大赛的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省交通会计学会。地址:汉口新华路36号,电话:83462369,   邮政编码:430022.

  办公室主任:省交通会计学会崔文娣

  办公室副主任:省交通会计学会郭金玉

  办公室工作人员:厅财务处1名,省交通会计学会2名。

  各单位要重视会计知识大赛工作,特别是持会计证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参赛对象

  全体财会人员,包括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工作者、财经专业学生。也欢迎其他愿意参加会计知识大赛的人员参加会计知识大赛。

  四、竞赛方式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第一赛程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厅直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负责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厅直属单位选拔赛。以厅直各单位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代表队首先参加初赛,初赛采用笔试,根据初赛成绩,选前10支代表队参加厅直属单位决赛。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并从中选出优秀选手组队代表省交通厅参加省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复赛。

  由于厅直各单位工作性质、业务范围不同,会计人员数量差距也较大,为了使所有厅直单位都能参加这次会计知识大赛,经研究,大赛采取各单位单独组队和单位之间联合组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意见如下:

  1、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在10人至70人之间的,可组织1个代表队参赛。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过70人以上的单位,可组织1至2个代表队参赛。

  2、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在9人以下的单位,单独组队有困难的,可以由2个或2个以上单位联合组队参赛。联合组队可以自由组合,也可由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合。总之,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都必须参加这一活动。

  五、时间安排

  厅直属单位会计知识大赛时间安排如下:

  2007年6月上旬,成立厅直在汉单位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大赛各项工作。

  2007年6月中旬,制定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方案,预订《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2007年7月,组织学习培训。

  2007年8月,各单位组织网上答题。要求厅直单位全部持证会计人员参加。

  2007年8月15日前,上报参加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代表队名单。

  2007年8月30日左右,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初赛(笔试)。

  2007年9月10日左右,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决赛。

  2007年9月中旬参加省直会计知识大赛复赛。如果能胜出,10月将参加湖北赛区选拔赛决赛。

  六、奖励办法

  除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网上答题成绩突出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外,厅直在汉单位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将设团体奖、个人奖、组织奖若干名。

  1、团体奖。对经初赛决出的前10名进入厅直单位会计知识大赛的前10个代表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2、个人奖。设个人奖10名,奖励对象为第二赛程初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10名的参赛选手。

  3、组织奖。设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对象从组队参赛的单位中选出,主要考核参赛成绩,同时要考核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两本书的情况和组织网上答题人数多少及以下条件:

  (1)认真完成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3)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对在第二赛程中获得奖项者,大赛领导小组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个人奖获得者,大赛领导小组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大赛领导小组将发给奖牌。

  (4)根据《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直在汉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鄂会大赛办〔2007〕5号)文件精神,厅直单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凡由单位组织集中培训,及时完成网上答题的,按《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列表上报省大赛办公室审核、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可视同完成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参加省直在汉单位选拔赛的会计人员,由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列表报省财政厅会计主管部批准,可视同完成两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参加网上答题获奖或参加选拔赛获奖的,在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可以增加分值,在全省评选表彰先进会计人员时优先考虑。

  七、学习资料

  本次大赛学习资料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八、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会计知识大赛的认识。笫三届会计知识大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举措,是对每一个财会人员掌握会计知识的一次重大检验,也是财会行业和财会人员的一件大事,目的是通过学习宣传、网上答题、参加比赛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普及会计知识,促进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2、各单位领导要重视支持会计知识大赛。财会人员的素质决定财会工作的质量,财会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经济运行质量。交通的大发展,需要大量的掌握并会运用财经法律法规的财会人员,这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基础。所以各单位领导要积极支持财会人员踊跃参加会计知识大赛,从中发现、选拔优秀会计人才。着力在交通系统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业务精堪、团结和谐的财会队伍。

  3、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都应参加会计知识大赛。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各单位必须有90%以上的财会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培训及第一赛程的网上答题,因参加培训并及时参加网上答题可视同完成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24个学时,为此今年厅直单位继续教育再不另外办班,所以要求厅直单位所有持证人员都必须参加这次会计知识大赛的培训和网上答题,以免影响下一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登记工作。

  4、根据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5、各单位要在7月15日前确定一名会计知识大赛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一并报厅直在汉单位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