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高度重视审计决定的落实
在近日召开的永兴县财税促收工作调度会上,永兴县委、县政府对全县2006-2008年33个被审计单位欠缴税款447万元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为严肃国家财经纪律,县委、县政府要求,所有欠缴税款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在规定期限内缴入国库,逾期不缴的将按税法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在此次会议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强调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加大对欠税单位的审计力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协助审计部门执行审计决定。
责任编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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