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四项制度”推进审计整改
一是实行审计整改督办制度。临漳县县委、人大、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办事项,县审计局积极配合每个项目的督促整改,及时予以反馈情况。
二是实行审计整改人大巡视制度。重点巡视各个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所揭示问题、所提出审计意见、所作出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整改情况。
三是实行审计整改汇报制度。每年,被审计单位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将本单位整改情况于当年11月底以前报县政府、人大和审计部门。
四是实行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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