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有企业实行每年必审制
近日,慈溪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该市国有企业每年会计年报由国资办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市审计局备案。《通知》明确了国有企业是否制度规范等四个审计重点。一是审计国有企业制度规范性。各国有企业是否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审计国有企业会计政策选用合理性。重点审计各国有企业存货计价方法和折旧计提方法是否符合财务准则规定,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有无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审批。三是审计国有企业费用支出合规性。重点审计业务招待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是否超支,确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超出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限额的,有无经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四是审计国有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准确性。各国有企业是否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定员、定岗。对每年需增减人员的企业是否向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国资办审核。
责任编辑:丘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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