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资产收益管理
今年4月,市审计局在进行温州市本级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审计时,延伸调查了温州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温州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现我市工商业系统改制企业待处理房产形成的收益归属不清,管理不严,有待进一步完善。
2009年末,温州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温州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已改制但未办理工商注销手续的企业分别有107家和33家,上述企业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交地协议,其大部分土地及地上房产均要逐步予以处理。但审计调查发现,目前仍在使用中的待处理房产约14.13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约2274万元,该租金收入除由托管单位温州工业资产管理公司和温州商业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业务收入收取外,还有部分房租仍归原改制企业收取。此外,调查还发现部分房屋被改制企业职工或其他企业无偿占用。
上述改制企业的各类费用支出实际上已由市财政负担,其待处理房产收益应纳入预算管理,及时上缴财政。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资产收益管理,妥善处置相关资产及遗留问题,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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