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有待于完善
按照省审计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计划安排,四平市审计局于2010年4月,对四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四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管理体制上不够健全,有待于到完善。
四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征收工作起始于2002年,按照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四平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物业维修资金由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也是一直按照这个文件规定由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归集,由财政部门管理来执行的。但2007年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以第165号令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前,四平市政府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上“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弊端。
为此,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在全面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业主所有的前提下,尽快实行业主大会制度,保证四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征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上一篇: 前郭县:业务入手审计模式应注意的几个步骤
下一篇: 南平市审计局开展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