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审计局积极探索援建项目决算审计方法
2010年5月12日以来,为实现“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援建项目的决算审计任务,许昌市审计局灾后援建项目决算审计组不断调整审计思路,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大胆尝试,效果良好,通过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及时反映、揭露和纠正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如期完成,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关在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工程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审计组由工程和财务审计人员组成,工程审计人员主要对援建项目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实施审计。财务审计人员主要对援建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财务、工程人员相互配合、交流、渗透,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确保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二是自身审计力量与社会审计力量相结合。为确保跟踪审计效果和质量,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了业务能力强、个人品德好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与局机关审计人员一起实施现场决算审计。重点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影响工程质量和造价的环节,及时发现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相关问题,并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拍照备查,为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建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工作流程,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减少损失浪费。
三是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在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实施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针对援建不同时期、不同重点、不同方面的工作认真实施审计,关注规划和援建方案的落实情况、援建政策落实及效果情况等,通过重点审计,发现援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全面、准确地把握援建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工程质量建设情况。
四是援建项目决算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援建项目决算审计中,在做好各时期、各阶段、各节点的单项工程的竣工决算、已完合同的价款结算、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财政援建资金、捐增资金等审计目标的基础上,把绩效审计融入到援建项目审计中,促进提高援建工作绩效。重点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目标,看援建任务是否按时完成,促进援建单位加强已完工程移交;对已移交使用工程,重点关注使用中暴露出来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对缺陷及时补救;调查部分居民集中安置点、学校、医院等已交付使用的项目投入运营情况,重点关注有无资产闲置、配套设施不完善、运营成本过高等问题,促进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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