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表明泰州市全面实现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目标
泰州市审计局对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审计表明,2009年省下达泰州市计划廉租房88套,该市实际从经济适用房源中收购150套作为廉租保障用房,已经分配并入住149户;省下达泰州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数500户,2009年该市实际发放561户,累计发放租金补贴金额167.16万元。
泰州市不仅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无房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而且根据泰州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该市将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省定指标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保障面积为:1 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60平方米;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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