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财政采纳审计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近日,海门财政部门对发明专利奖励作了调整,出台了新的专利奖励办法。这是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具体体现。将原来企业和个人必须获得发明专利后,再由财政一次性奖励8000元的奖励办法,调整为企业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只要申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财政便可奖励1000元,获得专利授权后每件再奖励7000元。虽然每件专利的奖励资金总额没有变,但通过奖励方式地调整,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申报专利发明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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