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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颁发的《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和省审计厅对省级机关工委主要领导联合实施的“三责联审”于近日全面启动,这在我省尚属首次。“三责联审”将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和省审计厅对其任期内用人情况、编制管理情况、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或审查。审计工作已从2010年8月30日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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