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财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近日,山西省平顺县审计局在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平顺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针对一些单位长期以来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存在账外资产、处置资产不履行报批手续等问题,从三方面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本摸清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内部协调,实行资产与财务统管。
充分发挥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的权限和相关科室的力量,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
二是搞好部门配合,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与土地、房管、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定期共同研究资产管理工作;与监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非转经”征管;与中介机构配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动态监管系统。
新增或处置的国有资产需通过此系统如实地反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更改系统内的信息,为年初预算编制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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