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代永副厅长赴四川阿坝州调研审计工作
11月24日至27日,四川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廖代永同志带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的同志,先后深入到阿坝州审计局及所属若尔盖、红原、金川县,对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暨“帐篷新生活行动”项目实施审计工作和草原防沙治沙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实地察看了若尔盖俄果村和金川县龙日乡、阿科里乡牧民定居安置点。他在充分肯定州、县审计工作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搞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与州、县审计局交换了意见。关于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专项审计工作,他特别强调:第一,审计报告一定要按照省厅的方案要求,按时报送;第二,审计反映出的问题,要进一步核实,必须数据准确、事实清楚,不能含糊不清;第三,审计人员在检查资金的同时,要重视工程质量的审计检查,特别关注建材购入质量和施工监理环节,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务必督促整改落实;第四,对资金的整合问题,审计一定要区分情况,有的专项资金不能混为一谈,必须客观反映,避免和防范审计风险。
关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他要求州、县审计机关,一是要有新的理念。建立多元环境审计工作新格局,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已经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目标。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实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有新的举措。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多元的审计主体,应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省厅成立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协调小组,希望州审计局也应根据审计署要求和省厅的做法,成立相应协调机构。要加强与环保、发改、经贸、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州审计局在报年度综合报告的同时,要专题报告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三是要有新的特点。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项资源审计和一项环境审计,因此,州、县审计局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资源环境特点,突出自身的工作重点,根据阿坝州国土、矿产、水利、森林、草原等资源环保情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重点突出政策的执行、项目的安排、资金的管理使用三大内容审计,为促进当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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