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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

晋地税农发[1999]46号

颁布时间:1999-09-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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