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地税函[2005]136号
颁布时间:2005-05-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当前,全省各地农民反映粮食直补款被抵扣截留的信访件较多,1-5月上旬省纪委、省监察厅共受理涉及粮食直补有关问题的举报162件,涉及成都市16件,其中涉及农业税2件。这一情况最近省纪委《反腐败专报信息》(情况反映)第48期给予了通报,省委张学忠书记及省市其他领导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截留直补款侵害群众利益,应督促市州查清,迅速落实,对严重者应予通报”。5月以来我局受理高达30件,其中涉及农业税4件。“五一”期间为高峰,达27件,接到举报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陈明副局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二要让分管局领导知晓;三是农税部门要迅速查清处理”。都江堰市、邛崃市地税局5月2日即汇同有关部门到农民家中和到粮食直补现场了解情况,经与财政部门协调,当即发放了农民应得的38.93元粮食直补款。双流县地税局对农民反映的农业税减免款问题非常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迅速深入到农户家中,经过调查核实,圆满地为农民解决了问题,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大邑县的一件现正在调查中。5月8日,蒲江县地税局代表成都地区,接受了省政府目督办对全市农业税停征工作的明查暗访,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全市对此项工作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还会陆续有农民上访及信件。
5月23日,在市局保先教育转段动员大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恩祥同志强调指出:“停征农业税及附加工作,涉及税不多,但关系数百万农民群众利益,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各地地税机关要按此精神,高度重视当前农业税停征中农民反映的问题,做好农业税收尾工作,就此提出以下要求:
1、宣传工作必须继续深入地开展。各地要按市局《停征农业税及附加公告》的精神,结合日常征管,不放松对农业税停征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深入地知晓农业税停征政策。
2、加强对农业税减免款落实到户情况的检查。农业税减免款到户,也是农民反映问题的热点,各地地税机关要对减免款的落实工作开展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市局。
3、做好农业税尾欠工作宣传,协助乡镇作好维护稳定工作。各地地税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31号)的统一要求,对农业税停征后农业税及附加的尾欠如何处理进行宣传:一是对因农户举家外出或暂时困难等情况未缴,乡村社干部与其有口头协议或默认而垫交形成的上清下不清部分,地税机关已开具税票征收入库,属于乡村债务或民间债务,不属于农业税尾欠,也不属于不清收的范畴,地税机关要协助基层做好债务清偿工作;二是对各种问题农户拒缴,乡村社干部未取得农民认可而垫缴形成的上清下不清部分,地税机关要协肋基层,查证核实,摸清情况,暂作挂帐,等待政策明确后处理。
4、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当前,农民朋友咨询电话和信访不断,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农民反映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和恶性案(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