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地税发[1998]88号
颁布时间:1998-04-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1998年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量的指示精神,我省今年的烤烟生产收购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执行40级标准收购后,与原15级标准中青二、青三、上五、末级对应的B2K、B3K、CX2K、B4L、CY1、GY2、S2七个等级继续准予免征农业特产税。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